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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各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国家档案法要求,要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即“收、管、存、用”各环节,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
01
|收
谁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即 档案馆、档案室有接收征集档案的责任和义务。
收集范围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①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②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③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④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收集方式
档案馆按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档案,也可通过接收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
接收档案年限
02
|管
档案管理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活动。
档案保管是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的活动,即具体实施的一些行为、动作、过程、结果等。
档案管理内容
档案管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管理机构
档案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档案工作制度
2.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档案保管制度
4.档案利用制度
5.档案保密制度
6.收集归档制度
7.档案移交制度
8.档案销毁制度
9.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管理单位需根据档案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本单位档案管理的政策和方法,科学高效管理档案,以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可靠、安全。
03
|存
“存”一般表示保存、存在。
档案的“存”,第一有档案,第二档案有价值,第三具备保存条件,三要素齐全才能把档案存好,发挥档案的作用,体现档案工作的价值。
档案价值是指档案对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有用性。
可以将保存价值可以理解为档案价值。在实际工作中判断档案的价值,可以依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将各类型的文件材料对应《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来进行判断相应保存价值,即它的保管期限是永久还是定期。
存在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即 档案馆、档案室是档案的保存基地。
怎么存?
04
|用
“用”,可以从档案的作用和档案的利用两方面来理解。
档案作用
档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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